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的,如双方约定了逾期利息的,按照约定计算。如未约定的,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、交易习惯、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。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,视为没有利息。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,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、交易习惯、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;自然人之间借款的,视为没有利息。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,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本来无需,因为迟延履行金本身判决书有确定,法律也有明确规定,就是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。不过为了防止有的执行局不当执行,申请执行人写明更好。但如果没有写明就不执行,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。一般民事判决书中,表述逾期履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,申请执行时,提交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就可以,执行庭就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。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,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,就是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、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,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被执行人未按判决、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,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。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,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,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。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、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利息钱义务的,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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